為進一步落實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關于強制報告制度的規定,暢通快速發現、報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渠道,東遼縣人民檢察院積極研發強制報告平臺,助推強制報告制度落地落實。
強制報告平臺是一款以加強未成年人綜合保護為核心的線索報告平臺,針對強奸、猥褻、虐待、傷害未成年人等9種強制報告情形,設置了精細化舉報流程,負有強制報告責任的主體以及發現侵害情形的其他社會公眾均可以通過手機微信掃碼的方式進行報告,平臺支持文字、圖片、視頻等方式提交,方便及時收集證據。

強制報告平臺是東遼縣人民檢察院打造智慧未檢的一項重要舉措。通過平臺的推廣運行,強化了各相關部門的責任和義務,聚合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下一步,東遼縣人民檢察院將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完善強制報告平臺運行協作機制,推廣強制報告制度和平臺,確保平臺真正實現舉報、處理、監督的作用,解決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線索發現難的問題,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微信掃碼登錄強制報告平臺
強制報告知多少?
什么是強制報告?
強制報告,是指國家機關、教育機構、醫療機構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的情形,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備案記錄。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國家監察委員會、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門出臺《 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發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須強制向公安機關報告。
2021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強制報告制度”予以明確規定。
遇到侵害時誰有義務報告?
1. 國家機關;
2. 居(村)民委員會;
3. 中小學、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等教育機構及校車服務提供者,托兒所等托育服務機構;
4. 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診所等醫療機構;
5. 兒童福利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6. 旅店、賓館等;
7. 其他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工作人員。
什么情形要報告?
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報告。
1.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隱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損傷的;
2. 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懷孕、流產的;
3. 十四周歲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懷孕、流產的;
4. 未成年人身體存在多處損傷、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毆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 未成年人因自殺、自殘、工傷、中毒、被人麻醉、毆打等非正常原因導致傷殘、死亡情形的;
6. 未成年人被遺棄或長期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
7. 發現未成年人來源不明、失蹤或者被拐賣、收買的;
8. 發現未成年人被組織乞討的;
9. 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
不履行報告義務有什么后果?
負有報告義務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報告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機關或者本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單位或者單位主管人員阻止工作人員報告的,予以從重處罰。
來源/省院第九檢察部、東遼檢察